「農業缺工好幫手」服務授權使用協議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解決農業缺工問題,協助需工單位、配合單位、調度單位、農務人員、農場主之間的農業人力需求媒合與管理,免費提供「農業缺工好幫手」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本服務」),需工單位、配合單位、調度單位、農務人員、農場主經本部授權,取得本服務使用權,進行農業人力需求媒合與管理作業,並同意切實遵守下列條款:

一、 權利之授予
本部授予需工單位、配合單位、調度單位、農務人員、農場主(以下簡稱「使用單位」)免費使用本服務。

二、 使用單位性質
需工單位:需為實際從事農糧產業或其他農產業之農民及農民團體,如:個體農民、農業合作社、農場和產銷班等;調度單位及配合單位:如縣市農會及地區農會,或實際從事輔導農民之機構團體;農務人員:經改善農業缺工2.0措施計畫之合格任用,可提供農務工作者;農場主:使用本服務提出農業缺工需求者。

三、 申請註冊義務 為能使用本服務,使用單位同意以下事項: 為能使用本服務,使用單位同意以下事項:
1. 向本部申請完成註冊程序,包括填寫使用單位資料以及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
2. 擔保所提供的資料,均為正確、完整且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如所提供的資料事後有變更,應即時更新其資料。如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即時更新資料,本部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
3. 本服務得限制同一使用單位所得申請註冊之帳號數量;對於註冊成為使用單位之申請,本部保留是否同意其註冊之權利。

四、 認知與接受條款
1. 使用單位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約定之所有內容。除條款約定之內容外,本部已經公布及將來可能公布之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均為與使用單位協議的一部分;使用單位除須同意並遵守本條款外,並應同意並遵守該等已經公布及將來可能公布之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
2. 使用單位如果不同意本條款,或者使用單位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條款之全部或一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五、 帳號、密碼及安全
使用單位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程序之後,將取得一組帳號及密碼,使用單位有責任維持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安全,不得提供或透漏予第三人保管或使用;對於使用特定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自己之行為。使用單位如果發現或懷疑其帳號或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部,且每次作業完畢,均結束帳號使用。

六、 系統平臺服務使用
1. 本部僅提供管理系統平臺服務,供使用單位進行農業人力需求媒合與管理相關作業程序管理。
2. 系統平臺相關儲存資訊,均係由使用單位自行蒐集、提供、上載和運用,本部並未事先過濾或審查其內容,對於其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即時性等,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但使用單位所儲存於系統平臺相關資訊,如有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本條款之虞之情形,本部得不經事先通知,直接加以移除、使之無法被存取、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3. 本部認為必要時,得就使用單位註冊資料及使用單位所儲存之資訊等,要求使用單位就其所涉及之疑義或爭議,及時提出說明及有關資料。
4. 經由本服務所進行之任何交易行為,其因此所發生之所有稅賦、費用及成本,應由使用單位自行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契約之約定負擔。

七、 行為規範
1. 使用本服務之相關服務及功能時,應使用自己之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除非有授權他人使用自己之帳號。
2. 使用者如發現其他使用者有違反法令、或違反本條款或相關行為規範之行為,可以向本部提出檢舉。
3. 使用者不得干擾、中斷本服務、伺服器、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八、 個人資料保護
1. 使用本服務蒐集、利用或處理個人識別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
2. 為保護個人資料隱私,本部無法提供其他使用者帳號資料和個人識別資料。

九、 停權及終止
1. 本部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使用者有違背法令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本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或規則之虞者,為維護本服務及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本部得不經事先通知,先行移除所涉及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並得暫停該使用者所能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部分,且得取消其使用資格;其涉及違反法令者,並得主動將使用單位資料及相關交易資料或資訊,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調查,或依法配合相關司法機關調查。
2. 使用者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本條款者,對於本服務及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3. 本部有權關閉長期未使用的使用帳號。

十、 系統維護或服務中斷
本部將盡力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使使用單位之作業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但本服務僅依其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下列事項,本部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保證:
1. 符合使用單位之特定需求。本服務和軟體得以不受干擾地持續運作。
2. 資料得以被即時、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3. 本服務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將被即時發現及更正。
4. 本服務系統因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致本服務暫停或中斷時,本服務將於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或公告之方式,告知使用單位。

十一、 授權
使用單位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本服務時,視為使用單位已同意授權本部得儲存該等資料。另外,除了向使用單位提供本服務外,本部不會因為任何目的處理和運用單位的任何資料內容。

十二、 責任限制
1. 因下列情形所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或其他因此所生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害,除因本服務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部不負賠償責任:
A. 因本服務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所致者。
B. 因備份錯誤或失敗所致之資料遺失或毀損。
C.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部所得完全控制、或不可歸責於本部之事由所致者。
D.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
2. 本服務可能包含對其他網站、內容或資源之連結。本部無法控制及負責本服務以外之公司或個人所提供之任何網站或資源。

十三、 準據法
本條款及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十四、 本條款之變更
1. 本部有權於任何時間變更本條款,本部為上述變更,將於本服務平臺提供最新條款,建議使用單位隨時注意該等變更。
2. 使用者於本條款變更日後使用本服務,視為使用者接受變更後之條款。如果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或者使用單位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變更後之條款之全部或一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